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近日发布了《关于创新开展“一手房带押过户”的通告》。《通告》明确,全市范围内已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的预售商品房,以及已办理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和抵押权设立登记的持证商品房(即一手现房),在完成房屋带押销售及网签等事项后,当事人可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“一手房带押过户”相关业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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